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建办字〔2018〕5号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协调保障工作,我委制定了《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21日
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根据《济南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济环协调联络办〔2018〕2号)及《城乡建设系统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济建发〔2018〕48号)要求,结合我委环保治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
8月22日至9月10日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乡建设委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在我市督察及下沉县区督察期间建设扬尘治理等环保督察工作的联络、保障、协调工作。
三、责任分工
领导小组下设协调联络组、档案资料组、文字材料组、现场督察组。
(一)协调联络组
组长:随国庆(电话:17515319797)
成员:胡莉娟(电话:13583144226)
张洪霞(电话:18560762668)
职责:与市联络组及其各工作组对接,统筹安排有关协调、保障、联络工作;协调、调度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材料调度、资料报送、人员分工等相关事宜;调度协调委属各单位配合省督察组开展工作。
(二)档案资料组
组长:魏涛(电话:13964098936)
成员:张书博(电话:13869188800) 桑海燕 郭宁
职责:及时、完整接收省督察组和市联络组转办的我委环境问题,认真梳理,准确转发至相关单位、处室办理,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整改落实情况。转办问题要详细登记,做到一案一档。
(三)文字材料组
组长:李英(电话:18560762696)
成员:王震(电话:18560762293) 贾先凤 王诗培 郭剑
职责:整理、汇总转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形成详实的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省督察组和市联络组;组织编报督察工作相关材料等。
(四)现场督察组
组长:张忠泽(电话:18560762677)
1、督察一组
桂勇(电话:13954181777) 胡延鹏 李云涛 刘文海
2、督察二组
穆庆涛(电话:13954117895) 杨一伟 李惠忠 邢文峰
3、督察三组
张忠泽(电话:18560762677) 王建军 张涛
职责:针对省督察组和市联络组转办的问题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查看、核实,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确保高效率、高质量整改落实。
四、各有关保障处室、单位联络员及职责
村镇建设处:柳克东,电话:13969120386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李桂珍,电话:13006583816
房地产开发管理处:杨强林,电话:13065071965
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唐春凯,电话:13806411208
市公用事业局:孟涛,电话:15666015511
市园林管理局:荣立楠,电话:13589099899
职责:负责协调、调度本处室、单位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转办件接收、整改落实及材料报送、反馈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省环保督察期间,所有督察保障人员服从省环境保护督察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成员必须按时到位,全程保障,确保24小时联络畅通,全方位做好迎督工作。
2、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自觉接受组长的调配,认真完成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和不落实分配的工作任务。
3、省环保督察组进驻日起,建立值班制度,每天安排3名工作人员和1名领导24小时待命值班。及时、高效协调、调度、报告省环保督察所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