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青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六)
政策内容
对新注册并开工建设的智能制造装备、高技术船舶、新材料、新能源等“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及医药制造、仪器仪表等高技术制造业项目,按照银行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政策依据
《青岛市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青政发[2017]4号)
政策内容
落实“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计划”“青岛英才211计划”等人才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办学,广泛开展互联网工业基础知识和应用技术培训,定向培养急需紧缺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支持互联网工业联盟成员单位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满足企业对智能制造各领域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政策依据
《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内容
2亿元的互联网工业发展基金,定向支持互联网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
市财政设立2亿元的互联网工业发展基金,其中1.8亿元作为引导基金和定投基金,纳入市级工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统一管理运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定向支持互联网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和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其余2000万元作为平台建设补助资金,对企业投资开发建设行业主导型、产业服务型互联网工业平台,为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创客提供综合性或专业化服务且达到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按照项目开发建设投资、日常运营维护和公共服务支出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限额资金补助。在此基础上,整合利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市、区(市)两级财政投入,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事后奖补、保险补偿、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智能制造示范推广与技术服务、智能装备与关键技术开发应用以及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等重点领域,完善互联网工业发展政策体系。
政策依据
《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政策内容
优先将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融资通”平台建设,优先将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纳入重点服务对象,采取转贷基金、风险补偿、担保补助、业务奖励等政策性措施,鼓励和引导银行、担保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扩大提供优惠贷款、低费“过桥”等融资服务。进一步完善各类资本市场,引导企业转变传统融资观念,更多利用上市、发债、股权交易、风投创投、融资租赁、众筹融资等新型融资工具和融资模式,实现多渠道直接融资。
政策依据
《印发青岛市互联网工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