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转发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8﹞7 号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部署要求,全面开展深入细致的再排查行动,排查中要横到边、竖到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严厉打击和杜绝建筑工地使用“地条钢”的违法行为。把好建筑施工领域钢筋原材料进场验货关,建筑工程钢筋原材料进场前必须提供齐全有效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手续,绝不允许将“地条钢”进场用于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筋进行现场抽样送检,认真履行见证取样送检责任,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
附件:《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的紧急通知》(济政办发明电﹝2018﹞1号)www.jncc.gov.cn/Item/32667.aspx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