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政策】青岛市支持企业发展暨双招双引有关政策汇编(六)
先进制造业政策篇
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奖补
内容概要
对实现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应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提升等具有互联网+融合特征且投资100万元以上的竣工项目,按照项目投入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面向重点行业开展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应用试点示范,对新认定的互联网工业平台、智能工厂或互联工厂、数字化车间或自动化生产线,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补。对经省级认定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服务对象
企业
实施程序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区(市)工业主管部门提报材料,各区(市)工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复核。(3)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处,联系电话:0532-85913081
文件名称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意见》(青办发〔2018〕47号)
政策文件二维码
支持发展产业集群
内容概要
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奖补。
服务对象
各区市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实施程序
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申报和审核,市财政局根据审核结果拨付奖补资金。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处,联系电话:0532-85911248
文件名称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意见》(青办发〔2018〕47号)
政策文件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