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政策】青岛市支持企业发展暨双招双引有关政策汇编(二)
发布时间:2020-02-27 15:53 浏览次数:1282
产业创新政策篇
获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奖补
内容概要
对获批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补。
服务对象
新获批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实施程序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认定通知,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联系电话:0532-85913035
文件名称
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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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奖补
内容概要
对获得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500万元奖补。
服务对象
新获批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实施程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批复,由市发展改革委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获批单位。
政策执行(解释)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联系电话:0532-85913035
文件名称
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财政政策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8〕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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