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青岛高新区新旧动能转换若干政策(十七)
政策内容
大力发展精品旅游产业,对由全球酒店集团100强、中国酒店集团50强经营管理的酒店,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装修补贴。对获得国家级旅游机构或行业组织新评定的金鼎级和银鼎级文化主题旅游饭店、对新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饭店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250万元不等的奖励(奖励含市级给予政策区级配套部分)。鼓励旅游景区积极创建国家等级旅游景区,对经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3A、4A、5A级旅游景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奖励含市级给予政策区级配套部分)。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一次性给予150万元和5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红工办字[2018]29号)
政策内容
加快发展会议展览产业,对在本区举办的各类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2天,标准展位数不少于400个的,分类给予每个标准展位奖励200元-400元,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对由全国性行业协会、央企、世界500强、国内500强或知名展览机构等在本区举办,展期不少于2天,标准展位数不少于2000个,且在国内外其他城市连续成功举办过三届以上的各类全国性或国际性大型巡回展,给予主办方一次性100万-350万元落地奖励。支持在本区举办主题和内容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的各类会议,对会期不少于2天,主办机构为国家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且参会规模不少于200人的专业性会议,单次营业额达到40万以上,一次性给予主办单位10万-50万元不等奖励。
政策依据
《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红工办字[2018]29号)
政策内容
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支持影视动漫、演艺、创意设计、现代传媒、工艺美术等行业。支持引进名导、名演、名编剧、名制片等专业人才在红岛经济区设立工作室,对从业人员超过8人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10万元的办公补贴,补贴期限3年。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被评为国家、省、市级的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由本区企业主导出品的影视动漫、综艺节目等在央视、省级卫视或在国内院线、主要网络平台首轮播出的,一次性给予50万-200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国家或省级主要奖项的,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20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红工办字[2018]29号)
政策内容
发展壮大检验检测行业,对新入区的检验检测企业每年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办公补贴,补贴期限3年。对新入区检验检测企业获批国家级、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CNAS)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通过检验检测资质(CMA)认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企业独立承担或者主要承担制定的产品技术标准,经有关国际组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政策依据
《青岛红岛经济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青红工办字[2018]29号)